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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首先食品进口报关时国外的单证是很重要的部分,缺一不可。
1、卫生证(正本,翻译成中文);
2、原产地证(正本);
3、生产国产品成份(正本,翻译成中文);
4、原包装标签样张(一式三份);
5、原包装标签中文翻译件(需彩打,一式三份);
6、生产日期(正本);
有时,有些国家或许不会开出卫生证,那么出示的自由销售也是可以代替卫生证的,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个人建议好还是要求发货方提供卫生证。
食品进口报关需要提供/许可文件:
1、原产地证;
2、生产国卫生证;
3、生产商成份列表;
4、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
5、产品在其国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
6、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中英文标签样张三份;
7、需要检疫生产商检疫证;
8、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资料。
食品进口报关流程:
1:收货人备案
2:出口商备案以及生产商备案
3:中英文标签备案
4:货物到港,码头换单
5:进口报检,出通关单
6:进口报关
7:海关系统审单 出税单
8:人工审单(税单)
9:缴税
10:海关查货 放行
11:商检查货,抽样检验
12:商检局出检验检疫卫生证(可销售)
食品进口有关规定:
*四十七条 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已不存在或者已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时,应当及时解除风险预警通报和风险预警通告及控制措施。*四十八条 进口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进口食品进口商应当主动召回并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告。进口食品进口商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做好召回食品情况记录。检验检疫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核查,根据产品影响范围按照规定上报。进口食品进口商不主动实施召回的,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向其发出责令召回通知书并报告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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