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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贸通用人才整合资源,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进口商提供的进口物流供应链管理外包服务,立志成为中国更具影响力的进口贸易综合服务平台,网点遍布中国主要港口城市。
化妆品的进口程序一般有:
1、发货前办理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的备案;
2、发货前办理化妆品港口信息的备案;
3、贵公司或者我公司办理需要的备货;
4、贵公司或者我公司准备需要的单证;
5、贵公司或者我公司安排发送货物到港口;
6、我公司操作换单;
7、去商检部门报检;
8、海关部门操作报关程序;
9、交纳税款;
10、货物到港后办理中文标签的备案;
11、加贴标签;
12、商检查验放行;
13、送货;
14、出具卫生。
对进口化妆品配方的要求:
1、生产时加入的成分均需申报,包括随原料带入的防腐剂、稳定剂等添加剂;
2、给出配方中全部组份的名称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
3、配方中的成份应使用INCI*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
4、配方中的着色剂应按化妆品卫生归的色素命名或提供CI号;
5、配方中的成份应给出百分含量,不得给出含量范围;
6、配方成份中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矿物等原料的,应给出其学名(拉丁文);
7、配方成份中含有动物提取物的,应附原料的来源、制备工艺及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
8、分装组配的产品(如染发、烫发类产品等)应将分装配方分别列出;
9、配方中含有复配限用物质的,应申报各物质的比例。
进口所需资料:
1、进口非用途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6、经食品药品监督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7、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估料;
8、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10、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文件;
11、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进口所需单证:
1、原产地证;
2、安全性承诺书(厂家出,要正本);
3、危害识别表(厂家出具);
4、成分配比表(厂家出具);
5、箱单、invoice、合同;
6、提单/运单;
7、原标签(电子档标签展示图);
8、木托(需要熏蒸或有木托熏蒸标识);
9、生产日期。
万享用人才整合资源,为客户创造。为企业提供的“**供应链管理外包”服务,立志成为中国良好的**进口供应链管理服务。